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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影子貓及眾多好友在“幼稚部是一天兩天的事”一文中明示加暗示的說「此篇根本就是閃光文嘛!」

當時我還狡辯,辯稱那根本不閃,完全就是一個歐吉桑在耍幼稚。

但今天,我要開誠佈公地跟大家說,

你現在正在看的這篇,百分之百是閃光文,不作假、不參水,我也不否認,

如果要接著往下看,請把墨鏡備好,不要怪我沒事先提醒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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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托比送我的離別禮物。

因為這次只有我一個人回台灣,托比沒有跟,所以他在我們前往機場的途中,特別買了一個禮物送給我,要我天天想他。﹝既然已經說好是閃光文了,就允許我一路閃到底吧!﹞

其實這禮物是我們兩個人一起去買的,弄成這樣拍只是要故作驚喜。

 photos 027-2.jpg  

 

禮物現身ing......

有人有猜到是甚麼了嗎?

老實說,在托比跟我說要送我這樣禮物以前,我壓根地根本沒朝那方向想。 

 

禮物現身。

是戒指一枚!

 

那天,在要去機場的路上,托比跟我進到一間shopping mall,他跟我說要買個禮物送我。

我跟他說「我不要數位相框啦!那個太占空間也不實用」

會這樣說是因為托比曾說過要送我數位相框,這樣在我在台灣的期間,就可以天天看著數位相框裡不同造型地他。

問題是,那玩意超大,又占空間。要我天天看他,我把電腦桌布換成他﹝本來是卡哇伊的精靈﹞,螢幕保護程式也跑他的相片不就好了,何必還去花那個錢買什麼數位相框。

托比可能覺得我這麼一說也有道理,在那個當下,他也就沒再提什麼相框的事了,怎麼這會兒又說了起來。

 

托比說「不是相框啦!我想要買個戒指送你!」

戒指?!

怎麼會想送我戒指呢?
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這個人有被害妄想症,如果身上掛個什麼項鍊、戒指、耳環地,我都會很 paranoid 覺得他們隨時會不見,為了省操這個心,所以我身上乾乾淨淨,連只手錶也沒有。

托比拉著我在shopping mall 裡上下地跑,就是為了找只適當地戒指,價格不能太高,樣式也不能過玩具,最重要的是要符合尺寸,可以買了馬上戴著走。

最後,我們跑到了 John Lewis。

我個人是還蠻喜歡John Lewis 的東西,價格不算是太高,東西地品質也明顯地較佳,如果要買禮物送人,John Lewis 裡的東西道是個不錯地選擇。

 

我們在賣首飾地櫃台前看了又看,挑了又挑,一起挑上了幾個款式,請小姐拿出來讓我試戴。

銷貨小姐問我「你的手指size是多少啊?」

我這個這輩子沒帶過首飾的人,哪裡會知道自己的手指有多粗,size有多少。

 

我突然想到,上個禮拜,托比曾到房間裡來要求畫我的手,當時他跟我說「我媽不信你的手只有我的一半大,所以現在我要把你跟我的手畫起來,證明給他看」

當時我還嘲笑他,說「都幾歲的人了,還在玩這種幼稚的遊戲!」

原來,他們不是在玩遊戲,而是在密謀這件事,想要藉此知道我的手指size。

 

我問托比「你那天來房間說要畫我的手是因為要幫我買戒指嗎?」

托比說「你終於想通啦!」

我「可是我的手指還蠻肥的耶!你那樣畫猜得準嗎?」

托比「所以後來我有用紙做了幾個環,想要知道你的手指到底是多大」

用紙做圓環.......原來是因為這個喔!

 

前兩天,我的確在托比的書桌上發現幾張四方型,中間有個圓洞的廢紙,當時我還以為托比又在做手工藝品﹝請見花枝招展的玻璃罐 一文就知道他有多愛做手工藝品﹞,可是因為時間久了,我也就忘記了。原來剪那些紙是為了測量我的手指大小喔!

我說「難怪!我有在你書桌上看到幾張剪剩下的紙,但根本沒朝這方向想」﹝托比是送過我幾條項鍊,但送戒指,這從沒發生過﹞

托比「我還趁你在睡覺時偷把那些紙試套在你手上,結果你被我騷擾地都快醒了,怕你醒過來,我又趕快把紙拿開,沒想到你開始說一些“我覺得我的手指好癢,感覺好奇怪”的夢話。」

有嗎?我一點印象也沒有,根本不記得有這件事﹝是說我是用中文說還是英文阿?﹞

 

Anyway,這只戒指是我人生中的唯一一只,我會好好地把它戴在手上,想托比時就看一看它。

﹝其實心裡已經開始在盤算,是不是該把它掛在脖子上,以免弄丟了﹞

 

【後記】

因為剛回到台灣有一堆事情要處理,所以持到今天才發文。

這兩天“使用”戒指的狀況正如我所預期,我隨時隨地都在擔心“戒指會不見”。加上每次洗手、洗碗時,都會把戒指摘下來,洗完之後又會忘記把它戴回去,所以我三不五時地都在找戒指﹝這只可丟不得阿!它代表的是托比的心阿!﹞

 

後來我領悟到了一個道理﹝有點白癡,大家看看就好﹞:

戒指,代表的是一份承諾,也是一份責任。

沒有伴侶﹝甚至家庭﹞之前,單身無敵的我就像我那從不配戴合首飾的身體,自由自在,無拘無束。

但自從有了戒指,我隨時隨地都要小心翼翼,盡心呵護,不能因為一個大意而把它給丟了。

對於一只戒指,我都可以這樣用盡全心及全力了,

對於自己所愛的伴侶及家庭又為何不該有同樣的態度及體貼呢?!

﹝這種發想只有我這種糊塗鬼才想得出來吧!﹞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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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